一起离婚纠纷,法院判决后,经法官释法析理,原告主动履行判决确定的返还彩礼款,被告主动归还原告的物品……法庭里,被子、冰箱、帽子铺满地……一件件看似不起眼的“小物件”,却是西平法院谭店法庭处理离婚纠纷的“大细节”。
2024年2月,西平县人民法院谭店法庭受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,原告请求离婚,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,被告辩称要求原告退还彩礼。经查,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后,于2022年5月举行婚礼,2023年5月登记结婚,后双方因琐事吵架生气,关于离婚和婚约财产事项未协商一致,故诉至西平法院。
案件受理后,经过了解,被告同意与原告离婚,但对婚约财产双方争执不下。经过法庭多次组织调解,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,近日,二审判决生效后,承办法官李东升了解到当事人双方对判决结果均无异议,且判决已生效,考虑到案件情况以及双方当事人均负有相应的义务,为践行高效便民服务理念,促进“案结事了”,解决司法程序“最后一公里”,最终法官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定于9月6日下午到法院,在承办法官李东升的见证下,双方主动履行生效判决内容。
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最前沿,谭店人民法庭始终坚持“如我在诉”的为民情怀,坚持把“实质性解纷”贯彻每个案件审理始终,依法能动履职,加强判后答疑,积极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裁判,促进案结事了人和,真正做到了“一案结”“多案消”,打造西平家事审判最美“枫”景线!(冯占华 李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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